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22个单位参加了座谈,对《条例》的颁布及内容表示欢迎和肯定,明确将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谈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来自省发展改革委的同志说:在编制省"十三五规划"过程中,会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放到重要位置,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支持气象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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