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22个单位参加了座谈,对《条例》的颁布及内容表示欢迎和肯定,明确将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谈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来自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的同志建议,条例出台很好,第三章涉及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方面要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开放气象数据接口,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交换和共享气象信息。将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纳入省政府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