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物品被禁止带上车,请乘客注意。
下列物品不能带上车: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不能携带的物品具体包括:
1.气体打火机5个,安全火柴20小盒。
2.不超过20ml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ml的酒精、冷烫精。不超过600ml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
3.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猎人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
4.初生雏20只。
爆炸物品的仿制品也不能带
铁路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部分)如下:
枪支、械具类
1.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等;
2.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
3.其他枪支: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消防灭火枪等;
4.具有攻击性的各类器械、械具:警棍、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弓、弩等。
5.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爆炸物品类
1.弹药:各类炮弹和子弹等;
2.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手雷、手榴弹等;
3.烟火制品: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以及黑火药、烟火剂、引线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刀等。
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毒鼠强、汞(水银)、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腐蚀性物品
盐酸、硫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