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22个单位参加了座谈,对《条例》的颁布及内容表示欢迎和肯定,明确将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谈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来自省海洋渔业局的同志表示,一是要在海洋渔业部门转发条例,深入学习,提出相关衔接措施,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海洋渔业的每一个环节;二是强化督导,推动海洋渔业生产,海洋区域落实;三是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海洋渔业的每一个环节,强化海洋功能区;四是今后宣传工作中要加强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