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22个单位参加了座谈,对《条例》的颁布及内容表示欢迎和肯定,明确将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谈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来自省民政厅的同志认为,条例非常重要、必要和及时。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的职责,要宣传好,学习好,更要落实好。第一是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将条例作为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依据之一,提高科学化水平。第二是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设施的建设,规范标准,提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第三是进一步推进防灾减灾的宣传,将条例纳入"5.12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城乡社区进行宣传,提高老百姓防灾减灾避灾的意识和能力。第四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保障信息员的福利。第五是加快推进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建设视频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