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8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下称《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省教育厅等22个单位参加了座谈,对《条例》的颁布及内容表示欢迎和肯定,明确将积极配合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谈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意见建议。
来自省通信管理局的同志表示,条例的颁布标志气象灾害防御步入依法管理的阶段。建议最好编写实施办法,理顺具体情况,有效指引,推动条例更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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